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审计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承担重要职责使命。
审计署南京特派办紧扣规范权力运行,盯牢决策环节,追踪资金使用,着力查处谋私贪占、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线索。在农业审计项目中深耕责任田,针对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政策,以政策目标为指引,以补贴资金为切入口,以领补发放流程为抓手,密切关注人民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严查弄虚作假、冒领骗取、逐层截留、闲置浪费等突出问题。实现涉农资金从省级到县级,从分配、拨付到管理、使用、绩效评价的全流程贯穿式审计;提高审计发现问题的高度,思考问题背后反映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用制度的完善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合理保障种粮农民收益。在自然资源领域审计中,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结合所审地区自然资源的禀赋特征,穿透分析自然资源领域不同行业部门权力运行各个环节,聚焦权力与资金结合点。盯牢决策过程违规点,通过跟踪发票流向,追踪资金最终用途,挖掘在项目立项、建设、验收和自然资源资产交易过程中滥用职权、非法牟利、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等情况。
审计署西安特派办紧扣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审计监督,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重要制度安排,有效服务国家治理。紧抓财政资金分配、国有资产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谋私贪占、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不断提高移送问题线索和专案审计意见质量;针对央企新增业务类型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国资监管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靶向发力,重点关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等情况,严肃财经纪律、持续纠治“四风”、及时校准纠偏。
厦门市审计局不断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检察院等部门沟通协作,凝聚监督合力,构建大监督格局。修订《厦门市审计局移送事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程序。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常态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市纪委牵头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考评体系。在年初计划、工作联动、成果共享等方面密切协作,促进形成监督和反腐败合力,已开展市经信局、市应急局等7个巡审联动项目。建立审计监督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与市检察院重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紧密配合,共同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辽宁省沈阳市审计局不断采取措施探索经济责任审计变革,着力对发现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将问题与权力运行挂钩,全面客观地反应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权、政策执行权、经济管理权和资金使用权的行使情况。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及结果报告等5种规范性文书,编制经济责任审计思路图解、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审计思路等5种参考资料,为审计人员在各项工作节点提供参考。建立“一对一”管理模式,安排专人对每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全过程跟踪。在召开进点会、制定方案、起草审计报告等环节进行政策指导,为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环节提供技术保障。坚持每年汇总综合分析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分析审计发现共性问题,总结经验亮点,编制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提示清单,针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
贵州省黔南州审计局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深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常态化收集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有针对性地将有关事项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内容,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紧盯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进一步彰显审计机关政治属性。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及整改情况报告报送州委审计委员会以及州纪委州监委、州委组织部等干部监督管理部门及巡察机构,存入干部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重要参考。召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会,邀请州纪委州监委、州委组织部以及州财政局、州国资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参加,提出整改要求。
湖北省郧西县审计局在开展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时,通过巡察和审计联动对重大政策落实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专项资金的协同监督,建立巡审全程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措施互补,从而同频共振,做到同向发力,实现监督方式最优化、效率最大化,进一步增强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