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加大对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审计整改闭环管理,将审计查出的问题分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大类别,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督促被审计单位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等审计结果类文书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和整理,实行整改台账管理。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利用“武汉市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管理系统”,对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安徽省合肥市审计局在某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对查出问题逐一制定整改“路线图”。下达审计整改任务通知单,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审计整改重要性的认识。该区及时召开区委审计委员会专题会议,通报审计发现问题情况,对审计提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制度疏漏,及时制定11项制度办法。针对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往来户资金、债券资金等进行进一步规范管理,从支付进度、使用规范、使用绩效、资金安全等方面加强督促检查。
四川省眉山市审计局针对在某管理局原局长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不到位”“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推进缓慢”“应收未收公车使用费”“库存维修材料账实不符”等问题,提出强化内控制度执行、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等建议。该管理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用制度规范内部运行,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将审计整改落到实处。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出台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规定区审计局应当在提出约谈建议前,通过查阅资料、现场督查、专项调研等方式,对约谈事项进行核实确认。核查或核实后,审计整改责任单位确实存在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且未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的、存在整改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整改材料等情形的,由区委审计委会办公室、区审计局视情进行约谈。调约谈对象无故不参加约谈,或者约谈后仍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行为,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请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