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ST华泽案件拖累而被罚没520万元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下称“瑞华所”),因不服证监会处罚,将证监会告上法庭,该案于2019年8月27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8月30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发言人常德鹏给予回应称,“敬畏法治,依法监管。证监会对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是证监会的本职工作,证监会将持续督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督促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中介机构切实履行好资本市场看门人职责,依法严厉打击中介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虽说中介机构状告证监会并非首例,但至今还没有一家胜诉的案例。原因在于,证监会在对中介机构做出处罚前,都已进行深入的调查和评估,听取了多方意见和建议,通常不会存在明显的漏洞和缺陷,因此能够经受住诉讼的考验。
瑞华所之所以状告证监会,主要源于2019年1月证监会对“2018年20大稽查典型案例”的通报,*ST华泽虚假陈述违规案被排在案例的第2位。*ST华泽虚假陈述违规案的主角就是瑞华所,在华泽钴镍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了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因此被没收业务收入130万元,并罚款390万元。
瑞华所曾多次受到处罚,大多是因“不勤勉尽责”。最近一次处罚发生在8月27日,深圳证监局对瑞华所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理由是在零七股份201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对账外银行账户执行充分的审计程序,未关注审计证据之间存在明显异常,瑞华所被没收零七股份2014年年报审计业务收入55万元,并处以55万元罚款。
不可否认,被处罚者如果觉得监管机构在履行监管责任、加强执法时存在违法问题或缺陷,完全有权利通过申诉、起诉的形式来维护合法权益。但法律不是儿戏,不存在对罚款讨价还价的余地。如果瑞华所没有足够证据证实监管部门执法行为违法,最后也只能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证监会作为监管部门,严格执法是其职责,处以罚款只是手段而已。证监会对包括瑞华所在内的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做出的处罚决定,只要是严格依法办事,就会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上市公司都能依法而为,不为一时利益之需做出违反法律、损害市场秩序、侵犯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就不会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一直是困扰中国股市的难题之一,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没有严格按照法律和财务规定披露上市公司真实财务信息,不仅会给市场带来不确定影响,也会给投资者带来股价波动风险。投资者对股市信心不足,在很大程度上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相关,与中介机构和上市公司联手造假相关,与中介机构的不勤勉尽责相关。如果中介机构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与制度,当好市场“看门人”和“公平手”的角色,上市公司的造假现象就会减少许多,市场的公信力就会提高很多。
总之,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瑞华所的权利,严格执法则是监管机构的职责,二者的权利都有法律依据,都是在维护法律制度的严肃性,都值得尊重和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