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规范社会组织财务审计工作
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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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提高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水平,近日,青海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青海省社会组织财务审计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审计工作规范》)。《审计工作规范》从总则、审计的种类与原则、审计事段、相关责任以及附则等五个方面,对社会组织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提出了明确要求。

近年来,青海省社会组织快速发展,截止2020年6月底,全省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达六千余家,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10余个,是西部十二省(市)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最多的省份之一。在助力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个别社会组织违背非营利属性,违规开展营利性活动,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个别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超范围收费;个别社会组织以公益慈善为名开展营利活动,或是非法投资扰乱经济秩序;个别社会组织通过关联交易、高额薪酬等手段突破非营利性原则,变相侵吞社会组织资产,加重了社会负担,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为有效遏制个别社会组织违规行为,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在严厉查处社会组织违法的同时,从2019年12月起,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就出台《审计工作规范》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了论证研究,专门成立文件起草组,吸纳规划财务、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慈善社工相关单位和经办人员,草拟了《社会组织财务审计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经多次反复研究修改和吸纳相关单位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后,于2020年7月20日正式印发,从9月1日起执行。《审计工作规范》的出台,填补了青海省社会组织财务审计工作制度空白,将在加强政府部门对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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