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市森林资源、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农业生产条件和风沙进一步改善,2020年上半年,辽宁省沈阳市审计局对全市部分区县退耕还林和造林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全市造林和退耕还林工作存在造林地块以旧代新、重叠等现象,部分年度退耕还林验收核查工作还存在未达到预期效果等问题。为此,市审计局提出了“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加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退耕还林和造林补贴资金及相关资金使用效益”等审计建议。市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积极采纳审计建议,通过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磋商,先后出台两项制度,规范林业资金和项目管理。
一是开展清理整顿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公安局印发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指导意见》,明确了关于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定性以及“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严重污染”的确认与证明、被非法侵占林地回收和恢复原状、关于涉林案件的指定管辖和加强协调配合等问题,为确保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取得实效、依法惩治各种破坏林地林木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制定了《沈阳市林业项目质量督导及管理需求》。为了在实践中逐步探索林业项目的规范化管理,保障林业项目的进展和成效,市自然资源局按照林业相关要求,明确了林业项目的“预算、概况、属性、评分标准、履约期限、技术规格”等具体事项,为林业项目质量督导和管理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以及确保全市林业生态建设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上述两项制度的出台,为提高该市退耕还林和造林质量、加大对违法侵占林地行为的打击力度,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