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审计力促财政部门防控电子支付风险
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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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财政资金支付电子化,是深化财政改革、提升国库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日前,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结合电子化支付风险隐患,梳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剖析原因、提出建议,审计信息引起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视,批示要求财政部门研究采取措施,真正夯实会计基础工作。青岛市财政局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化支付风险进行管控。

一是完善信息系统关键环节功能设置。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登录时进行双因素认证,确保登陆人员唯一。加强审核流程管理,增设“双岗审核间隔时间”控制功能,通过系统控制强制延长下个审核流程节点电子签章操作时间。

二是严格落实授权支付大额报备制度。在电子化授权支付过程中,对单笔支付金额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要求部门单位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备。对部门单位未办理报备就操作大额支付业务的,在市财政局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中预警,限制资金支付,增设最后一道“关卡”。

三是完善与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定期对账制度。要求部门单位月终按照不兼容会计岗位设置规定,指定专人将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和实有资金账户发生的资金收付、余额等情况,与相关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进行核对,做到账目清晰,确保账款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四是规范电子印章使用管理。落实《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相关制度,印发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的电子印章应视同实物印章进行管理,不能混岗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若发生丢失、被盗、失密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市财政局报告并及时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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