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出台以来,中共伊春市委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结合伊春实际,认真研究,全面落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
一是进一步优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研究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实施意见》,明确审计项目计划制定程序,推进审计结果共享,强化审计问题整改。要求创新组织管理,科学规划组织方式,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平台,统筹安排政策措施落实、自然资源资产、预算执行、财务收支等项目,实现了“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发挥审计监督整体合力,提升审计质效。
二是探索试行领导干部自检自查报告制度。结合干部管理和审计资源实际,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探索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前移审计监督关口,在全省先行先试领导干部自查报告制度,自查结果将用于审前调查了解、参考制定项目计划,有效督促领导干部自律自省,在促进高效廉政、尽职尽责中发挥重要作用,年度内收集自查报告130余份。
三是规范审计程序,防范审计风险。经济责任审计是“事与人”的相互融合,其审计对象是经过组织培养、岗位淬炼,且阅历丰富、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作出贡献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掌握着重要的国家资产资源和政策事权。市审计局针对“两办新规”组织专题培训,根据不同岗位领导干部如何确定审计内容、规避审计风险展开专题研讨。严肃审计程序,明确要求获取审计证据资料要充分、适当、合理。严格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