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负责人答记者问
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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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审计署印发《关于提升社会保障审计监督效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进一步了解编发《意见》的有关情况和贯彻落实等问题,记者采访了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负责同志。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把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作为保障民生、推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社会保障各领域改革快速推进,在增进人民福祉、维护社会公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专门就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发表了重要讲话,系统回答了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对于指引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社会保障审计是推动社会保障政策落实、维护社会保障资金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在2018年以来召开的中央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都要求审计机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社会保障决策部署,提升社会保障审计监督效能,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指导各级审计机关做好“十四五”期间社会保障审计工作,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

问:《意见》的出台,要着力解决哪些突出问题?

答: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审计署始终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审计工作,在把握社会保障资金和制度运行总体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全国各级审计机关持续对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和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开展审计,着力推动民生政策落实,保障群众基本权益,取得了较好成效。2012年至2020年,审计署连续9年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查处不符合条件享受待遇、保障房长期未建成、挤占挪用和资金闲置等问题,突出反映政策措施不落实、不衔接、不配套等情况,促进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健全机制、规范管理;2016年以来持续开展医保基金和养老保险基金审计,严肃查处欺诈骗保、贪污侵占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揭示未应保尽保、重复参保报销、药品价格虚高、过度诊疗、过度保障等问题,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可持续发展;以推进深化制度改革为重点开展住房公积金和住宅维修资金审计,紧盯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就业失业资金审计,及时揭示骗提骗贷、扩大提取范围、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突出反映重点群体就业状况,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尽管近年来社会保障审计取得了长足进步,审计监督的政治效能、经济效能、社会效能、科技效能、治理效能不断显现,但与党和人民的期望相比,与审计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社会保障资金和项目种类多,各级审计机关虽开展了相关专项审计,但覆盖面不够、深度不够问题并存。二是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到位。社会保障政策性较强,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保障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相关领域改革从制度单项突破形成整体推进,与之相对应的,审计人员对于社会保障政策系统性研究不足,将社会保障改革发展中的问题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下、运用政治眼光审视和分析问题能力不足。三是社会保障审计能力、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覆盖人群大、涉及资金多,采用传统审计方式在质、效两方面均难以形成好的成果。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意见》的主要内容。

答:《意见》包括总体要求、聚焦主责主业、统筹谋划、科技强审和组织保障5个部分共14条内容。一是总体要求部分,阐述了提升社会保障审计监督效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二是聚焦主责主业部分,对审计机关明确社会保障审计工作任务、严守资金安全和风险底线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统筹谋划部分,对审计机关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推进社会保障审计工作全国一盘棋作出了部署。四是科技强审部分,对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社会保障审计能力、质量和效率提出明确要求。五是组织保障部分,对审计机关统筹审计资源、严格控制审计质量,为提升社会保障审计监督效能提供有力保障提出具体要求。

问:《意见》对提升社会保障审计监督效能提出了怎样的总体要求?

答:《意见》指出,提升社会保障审计监督效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以保障资金运行“精准、安全、高效”为主线,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促进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意见》要求,要牢牢把握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坚持科技引领、改革创新,坚持系统观念,树立战略眼光,增强风险意识,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改革任务贯彻落实。

问:《意见》提出要聚焦主责主业,请问社会保障审计的主责主业是什么?

答: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紧扣社会保障资金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把维护社会保障资金合规安全高效作为审计的基本职责,严守资金安全和风险底线。《意见》在总结以往审计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加强对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慈善捐赠等资金的审计,查处套取骗取、挤占挪用、截留滞拨等违法违规问题,维护基金安全,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社会保障领域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推动社会保障各领域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促进应保尽保,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意见》同时要求,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违纪违法问题,揭示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问:请谈谈如何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意见》内容丰富、内涵深刻,要抓好对《意见》的贯彻落实,实现《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要求,需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深入系统学习领会,吃透《意见》的内容和精神,准确把握提升社会保障审计监督效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准确把握社会保障审计工作的职责定位和使命任务。二是要加强统筹谋划,整合好审计资源,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三是要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制度创新、组织创新、科技创新,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切实提升社会保障审计监督效能,更好发挥审计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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