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紧盯工作重点。强化审计“经济体检”功能,抓实年度经责审计工作,坚持“两统筹”理念,深化“经济责任+”组织方式,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部门预算执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实等情况相结合,加快实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切实提升审计成效。
二是优化审计模式。坚持将研究型审计模式贯穿工作全程,审前强化数据支持,以“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为主线,摸清财务管理体制、收支规模结构等信息;审中查深查透事项,依据“后果-原因-法规-政治”逻辑,深入分析表象、研究机理、提出建议、督促落实;审后总结项目经验,归纳审计方法,建立整改跟踪机制,强化审计效能。
三是强化协同联动。建立跨部门协同合作机制,有效整合审计与巡察监督资源,加强审计项目立项、问题线索会商、查办结果通报、问题整改反馈等环节联动,综合运用先审后巡、先巡后审、巡审同步实施审计项目,发现违法占地、营业执照造假、违规置换房产等问题线索23个,有力促进审巡监督有机融合、有效配合;探索“检察公益诉讼+审计监督”机制,出台检审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充分发挥联动监督叠加效应。
四是深化人才培养。坚持教育培训和“以审代训”相结合,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审计常见问题及防范”等主题讲座;组织6家单位内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围绕审计流程、文书、手段等方面进行实战培训,着力提升审计干部素质,打造高水平监督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