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审计局紧密结合内审工作发展实际,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持续加大内部审计监督力度,多措并举有效推动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提升,促进单位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2年7月以来,市审计局采用单位自查与现场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市级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单位存在内部审计独立性不强、力量不足、监督范围偏窄、审计质量不高等问题,市审计局及时跟进督促整改。一是对存在问题的36家单位下达专项检查整改函,明确整改要求。二是实行整改台账挂销号,确保整改实效。三是建立健全市级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向单位党组织汇报审计发现典型问题工作机制,推动单位把内部审计成果转化为单位治理效能。四是梳理归纳内审经验做法和典型问题,编发案例汇编供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学习借鉴、举一反三。
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完成。一是推动建立单位一把手负责制。针对部分单位党组织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8家单位通过制定或修订内部审计规定,召开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审议,调整单位领导分工,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内部审计工作;6家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明确要求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领导。二是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针对部分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设不完善的问题,15家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或修订相关内部审计制度;8家单位建立完善内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三是推进内部审计监督全覆盖。针对部分单位内部审计监督存在盲区的问题,21家单位制定或调整了2023年内部审计计划,安排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四是促进单位内部审计质量提升。针对部分内部审计计划性不强、整改落实不到位、审计作业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单位内部审计相关规定和业务流程,加强审计质量管控,促进单位内部审计提升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