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区属国有企业重点投资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期间多次组织全体审计人员学习研讨政策法规和审计实施方案,通过查询政策法规,梳理确定重点政策,分析政策关键节点,明确审计重点内容。在提前安排对接的基础上,了解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投资计划、投资项目、投资立项、资金筹集、项目管理等情况,分析研究确定审计调查重点范围。
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开展国有企业稳增长防风险审计。聚焦国有企业大宗物资和服务采购事项,审查国有企业内部是否建立健全采购相关管理制度,重点关注制度规定的采购金额、采购方式、决策流程等是否清晰规范。对企业近年来大额服务采购事项进行梳理,重点关注大额服务采购事项是否按照国资监管制度及内部规定要求、是否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核查是否存在决策程序不规范的情况。关注招投标程序合规情况,核实单一来源采购事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评标过程是否合法规范,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招投标提出科学建议。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审计局围绕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会计核算制度的合法合规性,揭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财务核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制度健全和完善,规范国有企业运行。围绕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企业的管理制度是否合理、有效等方面,促进企业决策合理有效,推动国有企业科学化管理。围绕企业的法律法规遵从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风险管理是否有效等方面,推动健全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完善企业治理结构,促进企业财务管理依法有序。
湖北省赤壁市审计局通过评价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性,指出企业运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短板与不足,提出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强化企业内部监管等方面的建议,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促进提质增效。突出对国有企业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监督,促进该市国有企业重大建设项目规范管理,提高国有资金的使用效益。重点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贯彻执行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履行重大经济决策职责情况、重大资本运作和投资情况、国有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及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四川省乐山市审计局协同市国资委,依托各自职责优势,同向发力、相互协助。在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年度审计计划时充分征求市国资委意见,做到对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有重点、有计划、有深度、有成效。整合利用市国资委专项检查结果和内部审计成果,形成监督合力。双方定期召开业务碰头会,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分析研判,提出合理、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均以提示函或建议函形式抄送市国资委,加强与市国资委协同配合,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共同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及时交流意见,确保整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