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宜春市政府新闻办、宜春市审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介绍《关于推动新时代宜春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出台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年来,国家和江西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推动审计工作发展的政策文件,如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审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均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文件,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等5家单位关于三类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指导意见。近日,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新时代宜春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
《若干举措》是在认真总结过去审计工作成效、经验和规律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新时代审计工作的职责使命,研究出台的,具有重大的意义:一是有利于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有利于推动全市审计工作高质高效;三是有利于推动审计监督服务宜春高质量发展。
《若干举措》提出了10条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务实举措,提出了5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和市、县两级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的工作职责,保证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进一步明确了审计监督重点,要求围绕“六个聚焦”、突出重大问题加大审计力度,实现审计创精品、为民办实事、改革促发展。
三、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的审计整改责任,把审计整改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述职以及民主生活会中领导班子和个人自查材料的重要内容,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四、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举措,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明确相应的内设机构承担审计工作职能,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还要明确专职工作人员从事内审工作。
五、进一步明确了优化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举措,要求选优配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市、县审计机关总审计师、经责办专职副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要从具有审计机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中产生,支持优秀审计干部交流到县、乡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