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
近日,山东省11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建立健全报告分送、结果会商、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检查反馈等系统集成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推动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明确各方运用审计结果的责任,更加突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视巡察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运用审计结果的职责,每年年底向审计机关书面反馈审计结果运用情况;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审计机关对审计结果进行会商研判,区分审计查出问题数量、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提出特别关注、重点关注、一般关注三类监督预警等次,研究提出处理意见。规定审计机关要加大对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提炼,区分市县党政、部门单位、省属高校、省属国有企业等类别,形成经济责任审计综合报告,将需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督办问责的问题,梳理形成重大问题线索清单,一并呈报审计委员会,推动干部监督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追责问责。
开展社会审计报告核查
河南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依法对社会审计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审计单位出具的社会审计报告进行核查。本次核查以相关社会审计报告质量和取证情况为抓手,重点核查社会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遵守工作程序情况;出具相关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无弄虚作假,有无影响公共利益、经济安全或存在重大错漏等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审计机关已核查近200家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300多家被审计单位社会审计报告,督促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审计机构认真做好问题整改。
开展业务质量检查
重庆市审计局聚焦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采取“现场重点检查+专项全面检查”等组织方式,深入开展2023年度区县审计机关业务质量检查。严格按照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办法》有关规定,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和执行、审计项目实施、审计报告、审计整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以及做实研究型审计、推动投资审计转型等上级重要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全面纳入检查内容。重点关注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有关决策部署、执行审计全流程质量控制制度等情况,检查是否存在立项论证不充分、计划执行不严格、超越法定职责权限或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审计、审计结论与审计处理处罚意见明显不当、不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推动落实整改不力等问题。在现场检查中,同步核实上年度质量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或屡查屡犯的,进行通报;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查出的主要问题,指导其规范业务管理,督促“立行立改”。以清单方式向各区县审计局通报检查结果,要求逐一落实整改、按时报送整改报告。
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近日,四川省审计厅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议强调,要强化目标引领,审计工作的切入点就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要紧盯省委确定的总体目标谋划审计项目,紧跟各项重点任务加强监督,紧扣政策措施是否落地落实、项目资金有无发挥效应反映真实情况、提出对策建议,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助力省委、省政府年度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要突出系统观念,善于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和微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特殊和一般的关系,将有限的审计资源、审计力量用好用活,更好发挥出应有作用。要明确问题导向,始终坚持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面对问题矛盾敢审敢严、敢说敢言,把问题原原本本揭示出来、报告上去,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完整、准确、全面的参考依据,努力以高质量审计服务保障四川高质量发展。
召开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工作会议
近日,大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市委审计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听取各县(市、区)党委审计办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谋划2024年审计工作。会议强调,县(市、区)审计机关要科学谋划2024年审计工作,围绕服务振兴发展大局,强化大思维理念,突出审计机关政治属性和审计工作政治功能;坚持成果导向,突出本地区特点,提高审计质量,在审计工作上做到审计机关满意、领导满意和被审单位满意;抓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深化研究型审计;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坚持全系统一起抓,政治、业务和廉政一起抓,激励、约束和关爱一起抓,守好清正廉洁的审计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