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先行先试导致失误审计将对其容错免责
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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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2020北京人代会开幕前夜,“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在北京会议中心现场接受代表委员询问。记者从北京市审计局了解到,北京审计部门日前出台指导意见,对在改革创新过程中先行先试导致错误的干部容错免责。该容错的大胆容错。

改革过程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而导致出现失误错误,这样的干部应被如何对待?

北京市审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曾晓冬表示,北京市审计机关于近日出台《关于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的指导意见(试行)》,推动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良好环境。

“三个区分开来”,就是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此次北京出台的指导意见,一方面对创新过程中出现的失误错误建立容错机制;另一方面,对明知故犯的会加大处理力度。“该容错的审计机关会亮明态度,大胆容错;该坚决打击处理的也绝不会手软。”曾晓冬表示。

“如何判定是先行先试导致的失误,还是明知故犯导致的失职?这对我们是很大的考验”,北京市审计局局长马兰霞表示,要划清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为公与徇私的界限,依法进行容错免责。对明知故犯、屡审屡犯的,假公济私、谋取私利的,我行我素、独断专行的,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等四类违纪违法行为,不予免责。

谈及今年的工作,曾晓冬表示,今年将加大对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的审计,加大北京市对中央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同时,加大对重点民生领域的审计力度;第三,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以及领导干部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也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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