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青海省委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中共青海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青海省审计厅印发了《青海省“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调要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意识,把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融入和贯穿到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审计监督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各个方面,健全完善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机制以及审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构建覆盖全省、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确保高效顺畅运转。
《规划》全面对标《“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注重与青海省“十四五”规划的衔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一优两高”为牵引,聚焦“五个示范省”建设,培育“四种经济形态”,聚力加快“四地”建设,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分别阐述了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农业农村审计、民生审计、资源环境审计、公共投资审计、国有企业审计、金融和国外援贷款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九大类审计工作的主攻方向、重点内容等,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推进青海“十四五”规划纲要顺利实施。
《规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并重,致力健全审计整改监督长效机制、提升审计监督成效,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从完善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压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推动审计整改结果运用三个方面做好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把审计工作看作一次发现问题的“全面体检”,把推进问题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具体行动,对照问题、立行立改,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规划》立足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从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和改进审计业务管理、抓好审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加强审计法治化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审计理论研究、加大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力度等方面作出安排,为推动《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