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法修正草案二审稿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及其绩效的审计情况,并明确审计工作报告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审计情况。
据了解,本次审计法修改主要围绕扩展审计监督范围、完善审计机关权限、严格规范审计行为、明确审计整改和监督责任等方面对现行审计法作了进一步完善。
例如,为了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和监督,草案明确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应当同时报上一级审计机关。为进一步增强审计结果的运用,草案规定,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应当作为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
此外,草案还增加规定,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应对知悉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