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审计整改
2023-08-15
来源:审计署网站

召开经责审计工作联席会议

河北省召开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要求,紧紧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责任落实,做到“精准画像”。进一步明确细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加强成员单位工作贯通协同,强化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强化审计结果反馈,深化审计结果运用,抓好审计移送重大问题线索查办,推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作为,构建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把审计成果用起来、用到位。按照省委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要求,省审计厅对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名单做了较大调整,经济责任审计更加贴近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加强质量控制,持续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以专业化为导向,以审计项目为平台,强化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强化内部审计工作

中共贵州省委审计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着力提升内部审计质量水平,突出内部审计重点,拓展内部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做好审计全过程各环节的质量控制,探索创新内部审计方式方法。强化内部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加强同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监督力量贯通协调,增强监督合力。各级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内部审计计划安排、审计重点和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加大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力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强化内部审计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内部审计队伍。

规范审计整改

中共云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和结果认定办法(试行)》。确定整改分类和结果认定的3条原则,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依规,要求审计机关以法律为准绳,从实际情况出发,精准研判、提升实效,推动问题真正解决。细分整改分类管理方式,对需整改的问题根据难易程度、工作周期等分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3类情形,并规定各类问题的整改时限。明确整改结果认定标准,将整改状态分为“完成整改”“阶段性整改”“正在整改”“未整改”“终止整改”5类,将销号状态分为“普通销号”“特殊销号”“不予销号”3类,分别列举每种类型的具体认定标准,为审计整改结果认定提供统一口径。完善整改全周期管理机制,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和对账销号制度,对“问题分类—问题挂账—整改反馈—审核认定—对账销号”等全流程进一步明确,实现审计整改的持续跟踪和闭环管理。

审计和财政部门协同联动

青岛市审计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持续深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及时总结工作成果,通过组织内部观摩、学习、交流和研讨等多种方式,宣传创新做法、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联合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组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自查自纠,分析了各区市和市直部门及下属单位2000余份内部控制报告,同时结合审计项目发现的问题,重点监督检查27个部门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内控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提出完善决策机制、加强内部审计等方面76项审计建议;会同财政部门评选出7个优秀案例进入第一批优秀案例库,并编制《内控制度汇编》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推广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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