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对年报审计工作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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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是资本市场的“看门人”,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是确保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进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资本市场规范和高效发展的重要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对于注册会计师行业提供审计服务有着直接的影响。《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公告年度报告,其中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本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而疫情防控措施导致事务所的部分正常审计取证工作难以进行,同时又因为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带来了审计层面对期后事项和持续经营能力评估等工作量的增加,势必对此次年报审计工作质量产生较为负面的影响。

一、疫情对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工作的影响

为了解疫情对年报审计工作的影响情况,中央财经大学与中国会计报联合开展了专项调查,调查对象为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本次调查共收回问卷3097份,事务所类型分布、事务所区域分布以及受访人职位分布均具备充分的代表性。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可得出以下结论:

(1)线上审计局限导致审计项目进度严重滞后。事务所现场复工比例低,大部分采用了线上复工的方式开展工作,不能完全满足审计工作的需要。尽管事务所做了积极应对,但是因必要审计证据不能获取、必要审计程序无法执行等原因,审计项目进度比计划完成时间普遍滞后,超过半数受访者认为审计项目进度滞后了四周及以上;

(2)诸多审计项目无法在年报披露截止日前完成。由于项目进度严重滞后,只有46.78%的受访者明确表示能在4月30日前完成必要的审计程序并出具审计报告,而审计对象的客户及其重要分部在湖北地区的项目能够在年报披露截止日前完成的比例为30.63%,湖北事务所负责的审计项目能在年报披露截止日前完成的比例仅为27.30%;

(3)普遍希望年报披露截止日能够延期。85.34%的受访者希望年报披露能够延期到4月30日以后,同时超过60%的受访者希望延期20天以上,约40%的受访者认为应该延期30天以上比较合适。审计对象的客户及其重要分部在湖北地区的项目希望延期的比例为87.45%,湖北事务所负责的审计项目希望延期的比例为91.89%。并且希望年报披露截止日延期的受访者中有91.74%的认为如果不延期,对项目审计质量会有较大负面影响。

(4)疫情对项目进度的影响存在异质性。项目进度滞后程度受到会计事务所类型、审计人员所在地区疫情严重程度、审计客户及其重要分部所在地区是否在湖北地区、客户信息化程度、客户所属行业等因素的影响。总体来看,国内事务所、审计人员位于疫情严重地区、审计对象总部或重要分部在湖北、审计对象会计信息化程度低的审计项目受疫情影响导致项目进度滞后的情况更为严重。

二、监管政策层面应对策略分析及建议

面对疫情给年报审计工作带来的严重挑战,监管机构迅速行动出台相关纾困政策。2020年1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其中规定:“灵活妥善调整企业信息披露等监管事项。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人受疫情影响,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报或2020年第一季度季报有困难的,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要依法妥善安排。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难以按期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办理;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19年年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均设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专项服务通道,就本次疫情涉及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业务接受咨询,支持上市公司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上述监管纾困政策的出台极大缓解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压力,多家上市公司依据上述政策发布了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告。虽然当前国内疫情已基本得到控制,但是全球疫情导致的输入型病例的增加使得防控形式仍然不容乐观,现场审计复工依然需要时日,这些情况在1月底时都无法预计。鉴于此,上市公司和会计事务所对监管政策的进一步出台仍充满期待,超过60%的受访者认为监管部门已发布的应对政策部分能解决其所面临的问题,接近30%的受访者认为当前政策无法解决问题,期待监管部门进一步的政策。前述调查结论也反应诸多审计项目无法在年报披露截至日前完成必要的审计程序,并且希望能够年报截止日延期。

年报披露截止日规则的设定源于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时性的考虑,但就目前疫情对年报审计项目进度影响的程度来看,如果为了确保信息披露及时性,可能会对年报审计质量有非常大的负面影响。面对信息披露及时性与可靠性的权衡,香港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应对策略是允许因疫情影响审计进度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可按计划发布未经审计的业绩报告,不受年报截止日前未发布年报必须停牌的规定约束;新加坡交易所也及时考虑了中国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困难,给与了主要营业地为中国或在中国有重大运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截止日延迟最长2个月的期限(即至2020年6月30日);美国证监会(SEC)于2020年3月4日宣布受疫情影响,将在受疫情影响地区营业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推迟45天,其他公司可以向SEC提交一个报告以说明该公司为何需要延迟披露,SEC将视具体情况决定信息披露延迟时间。

本次新冠病毒疫情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了保证年报审计报告质量,各上市公司及事务所应积极争取克服困难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与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管机构可以考虑对于确因疫情影响无法在年报披露截止日完成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及事务所,允许放开对应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必须在4月30日前披露的时间限制,延长时间建议为1个月。

监管部门可以要求出现上述情况的上市公司与事务所向交易所提交信息披露延期专项申请,并要求其对申请延期的原因进行说明。延期申请应说明延期是否源于疫情对审计工作的影响,交易所应关注因审计进度影响的申请延期理由的合理性。本调查显示合理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审计人员位于湖北地区、客户及其重要分部在湖北地区、客户信息化程度较差、客户所属行业、事务所实力、审计程序的执行和审计证据的获得受到疫情影响。

三、行业协会层面应对策略分析与建议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我国注册会计师的自律管理机构,在2020年1月31日便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专项提示》,对遵守疫情防控的要求、妥善安排审计工作和审计计划的调整工作给出指导意见,并与有关部门密切沟通研究年度报告披露延期问题。

根据我们的调查显示,大量的事务所采用线上审计的方式开展审计工作,线上审计与线下审计有较大的不同,而且不同事务所自身信息化水平建设程度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中注协如果以指引的方式对线上审计进行指导,将对此次年报审计工作效率起到很大的提升作用,也有利于整体审计质量的提高。

疫情结束后,中注协应加强对2019年年报审计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的分布,评估审计质量是否受到影响,特别应关注目前审计进度相对滞后项目的审计质量,并且进一步评估疫情对事务所及行业带来的影响,作出应对。

此外,线上审计不只是当前应对疫情的重要手段,也是未来审计发展的方向,建议中注协在疫情过后组织和实务界和学术界专家,对线上审计开展研究。

四、事务所层面应对策略分析与建议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各会计师事务也积极应对,各事务所都提出了系统性的疫情审计挑战应对方案,包括:按要求实施执业;及时调整审计工作计划;提高非现场审计工作效果;做好现场与非现场审计工作衔接;审慎关注疫情产生的新审计风险;加强审计资源调配与团队合作;灵活运用复核方式;强化疫情期间审计组织领导;利用延长假期开展线上培训等。部分事务所还发布了自行制定的《远程审计工作指引》,以指导其审计团队开展远程非现场审计工作,并为其客户提供线上信息和文档传送和交流平台。同时也积极与客户进行沟通,争取客户的理解和支持。

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不同事务所受疫情影响的程度存在较大的差异,事务所自身信息化水平和管理能力是导致这一差异的重要因素。事务所应当根据各个项目所面临的共性问题,总结提炼出更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同时,优化审计流程,提升审计效率。

疫情既是灾难,也是对事务所的一次压力测试,事务所应在疫情过后也要对自身的问题进行反思,并加以改进。首先应重视远程审计技术的发展,从审计目标出发,通过技术变革减少审计外勤时间,提升审计证据收集效率,提升审计的智能化程度;其次,事务所应建立有效的危机管理机制;此外在项目管理层面,应优化团队管理机制,加强项目间人员调配能力。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学者    袁淳 赵雪媛 岳彦芳 孙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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