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出台了《广西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以审计署《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实施办法(试行)》为基础,结合广西近年来重大政策跟踪审计的实践经验,充分体现广西特色和重大政策跟踪审计的实效。
《办法》突出了重大政策跟踪审计方面的特点。主要明确了“两个强化”和“两个突出”:一是强化统一领导,促进跟踪审计一盘棋。《办法》明确成立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有力整合全厅资源,将各业务处室组成一个既有行业特色又紧密协作的团队,更好发挥审计合力,构建综合协调的组织体系,为搭建全区重大政策跟踪审计“一盘棋”,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强化成果共享,促进审计质量提升。《办法》明确了加大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整合力度,明确采用“一报告三清单”模式,其中,规定了问题清单包括问题产生原因、责任主体、审计建议等6方面内容,还规定各级审计信息统一由重大政策跟踪办公室进行提炼总结,有利于将全区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升到宏观层面加以反映,真正从“治已病、防未病”方面下功夫,提升成果运用水平。三是突出“两统筹”,促进审计资源整合。《办法》创新组织方式,加强横纵两方面的“两统筹”力度。在厅本级内横向统筹预算执行、行业调查、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将重大政策跟踪审计贯穿于全年审计项目。在自治区、市、县三级审计机关间纵向统筹,确保跟踪审计有重点、有深度、有广度。四是突出运用大数据,促进审计效能提升。明确由全区各级审计机关集思广益,定期报送大数据审计思路,由重大政策跟踪研究团队与大数据分析团队共同探索政策跟踪审计分析模型,依托“三级联动”机制,组织审计疑点核查,在确保覆盖面的同时,不断提升审计效能。
《办法》规范了重大政策跟踪审计项目的运行管理。一方面,规范了审计计划和组织实施。将政策跟踪审计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审计项目计划围绕中央、自治区出台的重大政策进行统筹谋划,重点组织对本级相关部门、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落实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具体措施情况的跟踪审计工作。政策跟踪审计围绕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审计中央、自治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同时,根据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国家宏观调控主要方向,结合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突出不同时期、不同地域审计重点。各级审计机关除单独立项的政策跟踪审计项目外,应在组织开展财政、金融、企业、民生、资源环境、投资、经济责任、涉外等审计项目时,关注中央、自治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并将审计发现的问题纳入政策跟踪审计报告。另一方面,规范了审计对象和内容。政策跟踪审计的对象,包括本级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含金融机构),必要时延伸审计相关单位、社会组织等。跟踪审计主要内容,其一是评价政策贯彻落实的总体情况,包括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和任务分工,制定具体落实措施、任务分解、工作进展和完善制度等情况,以及相关落实措施的具体内容、时间表、路线图、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其二是揭示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重大政策和改革任务落实情况、重大项目完成情况、重点资金保障情况,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情况;并反映政策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