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强化环节控制 提升审计质量
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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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天津市审计局认真落实依法审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业务管理,强化关键环节控制,用制度作保障,以信息化技术为抓手,科学规划审计流程,规范提升智能管理,切实全面提升审计质量。

一是守住一道防线。将审前调查了解工作视为落实质量强审、提升审计成效、强化审计现场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印发《天津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审计项目调查了解工作的通知》。要求牵头处室结合各板块审计项目特点,组织制定各行业审计调查了解工作指南,为科学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细化审计任务清单、确定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重申一项制度。完善修订《天津市审计局鼓励创新容错免责实施办法》,明确审计监督过程中,适用“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的情形,审计人员应执行的决策程序、采取的审计处理措施以及是否追究审计执法过错责任等,鼓励引导审计人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敢于担当,依法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三是发布一个清单。认真梳理审理工作中存在审计程序、审计报告、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等常见问题,汇总形成《审理常见问题清单》。及时推送相关部门并动态更新问题清单,提请审计人员引以为鉴,避免出现同类问题。

四是推行线上审理。升级改造审计监督“一张网”管理系统,从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至审计报告代拟稿、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事项处理书,实现全程线上追踪,审计工作流程有迹可循,确保审计任务清单中的审计事项均有对应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发现问题最终写入审计报告等结论性文书,防止因审计实施不到位和发现问题的流失影响审计质量,将审计质量控制贯穿于审计全过程。

五是审计线索常态化管理。制定《审计线索信息库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审计线索信息库,坚持归口管理、分类登记、统一调度、及时核查、严格保密的工作原则,对来自组织部门、纪检监察等部门,以及在实施项目审计、联网实时审计发现的有价值的审计线索实施集中管理。审计线索信息根据部门职责按照分工负责归集,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在建立审计项目时,自动推送至审计组组长或审计现场负责人,防止有效线索束之高阁。

六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织好审计质量保障网,推进执法协同,落实审计权责清单制度,恪守审计权利边界。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审前问题线索征询,审中案件线索会商,审后审计结果运用的整体合力基本形成,重大事项开展联合办案,对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及时出具审计移送事项处理书,依法做好移送办理工作,切实打通审计执法“最后一公里”。(韩晓虹 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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